近日,清洁取暖试点城市邯郸市发布《邯郸市2019年农村地区气代煤电代煤工作实施方案》,明确2019年双替代改造目标与补贴政策。
《方案》要求,2019年10月底前,完成市域范围内涉及16个县(市、区)554632户居民的双代改造任务,其中气代煤改造508010户,电代煤改造46622户。
至于双替代改造补贴,《方案》明确分为设备购置补贴与运行补贴两种方式,具体补贴标准如下:
★ 电代煤用户
1.设备购置补贴,要求按农户设备购置安装投资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7400元/户的标准执行,由省级承担3700元,市、县各承担1850元。
2.运行补贴,用户享受峰谷电价政策,给予采暖期农户用电0.12元/千瓦时补贴,根据用电量据实补助,每户最高补贴电量1万千瓦时、最高补助1200元,由省、市、县各承担1/3。
★ 气代煤用户
1.设备购置补助,要求按农户燃气设备购置安装投资,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2700元/户的标准执行,由省级承担1350元,市和县各承担675元;灶具每户补贴200元,由县(市、区)承担;村内入户管线投资执行特殊优惠价2600元/户,由用户承担。
2.运行补贴,对符合享受补贴条件的农户,给予采暖期用气0.8元/立方米补贴,根据用气量据实补助,每户最高补贴气量1200立方米、最高补助960元,由省、市、县各承担1/3。
附:《方案》原文(图片来源:微观曲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