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在答复全国政协委员《关于加大对河北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支持力度的提案》时表示,自2020年起,该部专门安排资金对河北农村地区清洁取暖运营给予适当补助,并督促地方财政部门重点向农村困难群众倾斜,确保农村居民用得起、用得好,安全温暖清洁过冬。河北省可将相关资金统筹用于建立健全清洁取暖运行补贴长效机制。
继续加大对河北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支持力度
关于2021年国家继续加大对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的支持力度——
答复中指出,中央财政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一直将河北省作为重点支持地区。“十三五”期间,共安排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资金近300亿元,约占全国该项资金总额的三分之一,充分体现了重点倾斜。资金重点支持开展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燃煤锅炉及工业炉窑综合整治等工作。
2021年,中央财政继续加大对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的支持力度,剔除石家庄、唐山、保定、廊坊、衡水等市三年清洁取暖试点期结束、改造奖补资金到期的因素影响,该省资金额度与上年相比基本持平,而且仍然是全国获得该项资金最多的省份。
除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对河北省大力支持外,国家发展改革委还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对河北省加大了支持力度,推动开展资源节约循环利用、环境污染治理、节能环保产业等重点工程建设,促进大气治理工作开展。此外,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也是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的重要途径。
下一步,财政部将继续通过现有政策渠道支持做好相关工作,并对地方资金使用管理强化指导,推动河北省落实好大气环境质量改善任务。
支持河北建立清洁取暖运行补贴长效机制
关于将到期后的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政策转换为运行补贴政策——
2017年以来,财政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和能源局(以下统称四部门)联合启动了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作为支持重点。先后将河北省石家庄、唐山、保定、廊坊、衡水、邯郸、邢台、张家口、沧州、定州和辛集等城市纳入试点支持范围,共安排资金132亿元。试点期均为三年,到期后清洁取暖改造奖补资金不再安排。
考虑到部分地区清洁取暖改造后成本增加、地方财政压力较大等因素,为巩固清洁取暖改造成果,自2020年起,对试点城市三年改造奖补之外,另专门安排资金对农村地区清洁取暖运营给予适当补助,并督促地方财政部门结合清洁取暖重点地区农村实际运行、农村居民收入水平、财政承受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等情况,重点向农村困难群众倾斜,确保农村居民用得起、用得好,安全温暖清洁过冬。河北省可将相关资金统筹用于建立健全清洁取暖运行补贴长效机制。委员所提建议在现有政策中已有体现。
下一步,财政部将继续通过现有政策渠道支持做好相关工作,并督促地方建设完善清洁取暖长效运行机制。
承德和秦皇岛已被纳入清洁取暖项目支持范围
关于将承德市、秦皇岛市、雄安新区纳入下一批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
答复中指出,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要决策部署,推进农村能源消费革命,保障人民群众温暖清洁过冬,在总结前期试点经验基础上,四部门明确了“十四五”期间中央财政继续深入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相关政策,确定了有关支持范围、清洁取暖方式以及财政支持措施等。通过竞争性评审,河北省承德市和秦皇岛市已被纳入2021年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支持范围。
在第一批试点改造工作中,保定市改造任务中已经包含雄安新区所辖范围,中央财政已安排相应资金。因此河北省全域现均被纳入中央财政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支持范围。委员所提建议已在现有政策中得到体现。
下一步,财政部将继续督促指导河北省组织做好清洁取暖相关项目实施,推动减污降碳,落实好碳达峰、碳中和重点任务,不断改善大气生态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