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编号:RHP-C161801082112-1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人名称:清苑区发展改革局(机关)
采购人地址 :保定市清苑区迎宾中路301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丁勃 0312-7950156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大科技园综合楼B座12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孙贺、李雪飞 0312-5900266
采购预算金额:129723846.01
采购用途 : 计划在3个乡镇9个村及约6197户家中安装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机组,计划采购名义工况下机组制热量≥5KW(变频)、≥8.5KW(变频)、≥10KW(变频)空气源热泵,末端采暖方式须为热水型采暖方式。空气源热泵采暖系统包括: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连接至原采暖系统的管路、配件及采暖末端冲洗,户表以下到主机线路配套安装(含配电箱(含空开)的制作安装、户表以下至主机线路安装(含线)、电源总开关等);本次招标不含室内管路及末端散热系统改造。(注:各实施单元中户数按照实际增减据实调整)。
项目实施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的条件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人仅须为中国境内注册的实体生产、制造企业,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产品均应具有国家CCC认证,CCC认证证书中的委托人、生产者(制造商)、生产企业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一致。
4、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产品生产基地,能提供《土地所有权证或土地租赁协议》(必须与ccc认证证书中的生产企业地址相符)。
5、投标人须具有超低温实验室(温度控制范围在-20℃及以下),具有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实验室能力评定证书。
6、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产品均应具有国家级质量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7、投标人须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负责安装的项目经理需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8、开标时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9、投标人必须以市场主体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保定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政府采购项目中本项目投标报名处自主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1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情形及要求如下:
(1)如投标人不具备本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序号7项资格,可与具备该条资格的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超过2名,联合体牵头方必须为空气源热泵的实体生产、制造企业。联合体成员双方均需满足本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序号1、序号8、序号9项要求。
(3)已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行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在保定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交易文件下载处下载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8-09-03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8-09-07
时刻说明:2018年09月03日08时30分至2018年09月07日17时00分
投标截止时间:2018-09-27 09:00
开标时间:2018-09-27 09:00
开标地点:保定市清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供货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45日历天内完成全部供货、运输、配送及安装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及要求
传真电话:0312-5900266
受理质疑电话:0312-5900266
备注:
1、因河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已经进入正式运行阶段,各投标人请参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首页“信息动态”中“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进行注册登记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市场主体注册手续,并在“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中【业务管理-填写投标信息】菜单,政府采购选项下,进行“确认投标”操作。具体操作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中的投标操作手册。
2、该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资金来源为政府补贴及用户自筹。
4、潜在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如本项目有信息变动,潜在投标人未及时获取相关信息的,自行负责。
5、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市场主体在企业资质、法人、业绩、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等重要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在投标确认前及时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主体信息进行修改更新,并选择审核地点,携带证明材料进行修改确认,否则视为无效变更。投标确认后至交易项目结束前,限制修改企业名称、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如特殊原因造成信息变化的,及时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证明资料,未及时变更或资料无效从而影响投标的,责任自负。
6、获取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9月03日08时30分至2018年09月07日17时00分,以市场主体登陆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保定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报名处自主报名,报名后在交易文件下载处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