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寿光市住建局燃热服务中心正式向市民公布《寿光市2019年供暖政策通告》,就集中供热改造、“串改并”改造、二级管网改造、水源热泵改造、供热直供到户等方面政策进行公布。
据悉,在集中供热改造方面,2019年,寿光市将按照居民自愿和就近供热管网输送原则,老旧小区新接入集中供热管网需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一是供热管网负荷能够满足小区供暖需求且具备实际铺设通达条件;二是小区80%以上居民同意要求接入集中供热管网;三是小区内有建设换热站空间或整合后周边小区换热站具备共用条件。该政策范围不包括城中村独户独院建筑。另外,老旧小区供热配套费按实际建筑面积70元/平方米收取,其中,寿光市财政补贴35元/平方米,业主承担35元/平方米。由供热企业统一收取,并负责将供热设施配套至入户端外。换热站土建用房和户内自有供热设施由业主按照标准要求自行建设。老旧小区达不到节能建筑标准的,不同步进行供热计量智能化改造。
在“串改并”改造方面,由寿光市财政每户补贴2000元,按照每栋楼的总户数补贴给供热企业,用于楼内公共部分和分户控制方式的改造。户内供热设施由业主按标准要求自行改造,并负责将户内供回水管接至户外,由供热企业负责户外部分连接。
在二级管网改造方面,对供热设施老化严重、业主反映强烈的小区,优先予以改造。2014年9月1日以后投入使用的住宅小区,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出资改造供热设施;2014年9月1日以前投入使用的小区,由市财政和供热企业按建筑面积各承担15元/平方米。小区庭院管网改造完成后,全部移交给供热企业,由供热企业负责维修、养护、更新。小区建成投用时,已实现供热直供到户的,不再享受以上财政补贴政策。
在水源热泵改造方面,需要小区80%以上小区居民同意,同时小区具有建设换热站泵房位置,附近供热管网有剩余负荷,改造费用已落实。改造费用由接入供热主管网和换热站改造两部分构成,按建筑面积40元/平方米收取,由原开发建设单位、居民、财政按6:2:2比例承担。费用统一缴纳给区域内供热企业,由供热企业负责配套至小区换热站(含)。换热站土建用房和户内自有供热设施由业主按照标准要求自行建设。对不具备改造为市政集中供热条件的小区,实施水源热泵取回井整治,暂不接入市政集中供热管网。
在供热直供到户方面,从供热体制上,全面实行供热企业直供到户,原物业公司、产权管理单位等转供热单位要全部退出供热市场,相关设施要全部移交给供热企业,由供热企业统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