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气温的逐渐降低,北方大部分城市已经进入供暖季。冬季供暖作为一项民生工程,历年来受到政府的高度重视,近年来国家实施新的能源政策,对煤改清洁能源采暖给予补贴。那么,今年落实到各地的供暖补贴是多少呢?下面跟随小编一同了解。
河北:气代煤的分散燃煤采暖居民用户:购置燃气采暖设备,省、市、县按4∶3∶1分担。补贴金额: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1000元/户。
2018年采暖季内居民运行补贴:给予采暖期内居民用气1.4元/立方米补贴,采暖居民先交费用气,后根据用气量据实补助,每户最高补助1680元(省级320元、市级900元、县级460元);
2019年度、2020年度按冀代煤办〔2018〕30号文件执行,给予采暖期内居民用气0.8元/立方米天然气补贴,采暖居民先交费用气,后根据用气量据实补助,每户最高补贴气量1200立方米,最高补助960元,省、市、县各承担1/3(市政策随省政策同步调整)。
关于村内入户管线补助标准,对由市政府统一组织实施的气代煤居民用户,省补助1000元/户,市补助1500元/户;县级补助标准由各县(市、区)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不足部分由燃气企业承担。
电代煤的分散燃煤采暖居民用户:按照户内设备购置安装(含户内线路改造)投资额的85%给予补贴,其中省负担50%、市县负担50%部分按3∶1分担。补助金额: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7400元/户。
2018年采暖季内居民电价运行补贴:给予采暖期内居民用电0.2元/千瓦时补贴,采暖居民先交费用电,后根据用电量据实补助,每户最高补助2000元(省级补助400元,其他由市县各分担50%);
2019年度、2020年度按冀代煤办〔2018〕30号文件政策执行,给予采暖期内居民用电0.12元/千瓦时补贴,采暖居民先交费用电,后根据用电量据实补助,每户最高补贴电量1万千瓦时,最高补助1200元,省、市、县各承担1/3(市政策随省政策同步调整)。
北京市 :《北京市居民住宅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补贴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各单位凭职工所持的《核对证明》,按照《关于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计发及有关纪律规定等问题的通知》([2003]京房改办字第078号)确定的住房建筑面积补贴标准,按15元/平方米·采暖季·人向本单位职工计发(劳资双方已有约定的除外)。
四川成都:凡具有本市城镇居民户口的居民,在本市的住宅没有集中供暖设施且采用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方式的,凭《职工住宅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核对证明》都可享受居民住宅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补贴。 标准:有工作单位的自采暖居民住户可凭本市城镇居民户口、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租赁证,每年到所属自采暖居民住宅管理单位领取经确认的《核对证明》,再凭借《核对证明》,按照60平方米的住房建筑面积补贴标准,按15元/平方米·采暖季·人从本单位领取。
持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家庭,分户自采暖补贴标准为30元/平方米·采暖季·户,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为12元/平方米·采暖季·人,其余特殊群体自采暖补贴标准为15元/平方米·采暖季·人。特殊群体中,优抚家庭按居住建筑面积80平方米标准补贴,小于80平方米的按实际居住建筑面积补贴,超过80平方米的按80平方米补贴,超出部分由个人负担。去世离休干部无工作配偶,住房补贴标准按离休干部生前级别应享受的住房面积标准补贴。其余特殊群体按居住建筑面积60平方米标准补贴,小于60平方米的按实际居住建筑面积补贴,超过60平方米的,按60平方米补贴,超出部分由个人承担。
辽宁省:根据职工的职务(职称)确定采暖费补贴额。计算公式:〔住房面积标准(平方米)×采暖费标准(元/平方米)×70%〕÷12=月补贴额(元)
党政机关公务人员、社会团体、事业单位人员住房面积标准:局级140平方米,处级105平方米,科级和科级以下85平方米。
专业技术人员的住房面积标准:正高级职称比照局级;副高级职称比照处级;初、中级职称比照科级。
工勤人员的住房面积标准:高级技师比照处级;技师和高级工比照科级;中级以下的工勤人员(含普通工人)工龄满25年以上的比照科级,不满25年的按照60平方米的补贴标准执行。
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参照本补贴标准,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后,确定各类人员住房面积标准和补贴额。但每个职工月补贴额不得低于工勤人员最低补贴标准。
山西省太原市:根据《关于调整驻并省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冬季取暖补贴标准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6】100号)文件精神,按照太原市的冬季取暖标准:
1. 厅级、正高级:每人每年5600元;
2. 处级、副高级:每人每年4480元;
3. 科级、中级、技师、高级工:每人每年 3920元;
4. 其他人员:每人每年3360元。
天津市:困难群体取暖补贴:四类困难家庭可以领取到从340元到全额不等的取暖补贴,此外,对于困难残疾人家庭来说,可以领到两份冬季取暖补贴。补贴标准:对城乡重点优抚对象中非农业户籍无工作的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无”家庭、分散供养的五保家庭,供热费用给予全额补贴;对城乡集中供热的重点优抚对象家庭,住宅供热建筑面积50平方米以下(含50平方米)采暖费1250元以内的按采暖费70%给予补贴,50平方米以上采暖费超过1250元的超出部分由个人承担;对城乡集中供热的低保家庭,住宅供热建筑面积50平方米以下(含50平方米)采暖费1250元以内的按采暖费60%给予补贴,50平方米以上采暖费超过1250元的超出部分由个人承担;对城乡非集中供热的重点优抚对象家庭给予每采暖季460元定额补贴;对城乡特困救助家庭和非集中供热的低保家庭给予340元的定额补贴。
职工取暖补贴:工作满一年以上才可以享受,如在取暖期间工作满一年时,可以自工作满一年的次日起,按日期比例计算发给。采暖季是当年的11月15日至次年的3月15日。每人补贴335元。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发放标准为城市低保家庭每户每年1110元,农村低保家庭每户每年200元。
呼和浩特市:困难家庭取暖补贴标准:居住在呼市四区平房内的城市低保家庭,按每户1.5吨煤、每吨380元标准,合计每户570元,由呼市政府给予补贴;居住在楼房内的城市低保家庭按每户60平方米所需采暖费计算,超出部分由低保户负担,每户最高补贴1324.8元
青海省:
乐都、民和580元/年
西宁地区(含大通、湟中、湟源)、平安、互助600元/年
循化、贵德658元/年
尖扎687元/年
化隆702元/年
门源、海晏731元/年
同仁、祁连、共和、贵南、都兰、乌兰、德令哈、格尔木833元/年
刚察、河南、泽库、同德、兴海、天峻、大柴旦、冷湖892元/年
茫崖1009元/年
玉树、称多、囊谦、杂多、玛沁、玛多、达日、甘德、久治、班玛1082元/年
治多、曲麻莱、唐古拉地区1155元/年
河南省内黄县:
1.对实施“气代煤”居民用户,给予每户1000元的开口费补贴和燃气取暖设备购置补贴1000元(按照居民购买燃气取暖设备费用的60%补贴,每户最高补贴1000元);
2.对实施“电代煤”居民用户,给予设备购置补贴和运行补贴。 电阻电壁挂炉(电阻电采暖炉)设备,按照招标确定的设备采购价60%补贴,最高补贴3000元;购买其他招标电取暖设备,购置补贴按照居民购买电取暖设备价60%补贴,每户最高补贴1000元;运行补贴按照“电代煤”用户采暖季(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新增(较去年同期相比)用电量0.3元/千瓦时进行补贴,最高补贴2000千瓦时。
3.对纳入补贴范围内的学校、养老院等非营利性公益事业单位,安装高效节能的电取暖设备的,按设备购置费用的60%进行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