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市顺利通过国家对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项目绩效考核。
2017年,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14次会议上关于“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重要讲话精神,按照财政部等有关部委要求,市财政会同市发改委、市建委、市环保局等部门编制了实施方案,并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带队参加了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竞争性评审工作。经过方案审查和公开答辩等环节,在28个申报城市中以第6名的成绩获得示范资格,成为唯一的直辖市试点。
2017-2018年,天津完成清洁取暖改造户数共计46.6万户,燃煤供热锅炉清洁能源改造2292台,项目建设及运行资金总投入150余亿元,超额完成了国家下达的清洁取暖改造任务。通过上述项目实施,我市当年PM2.5年均浓度6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0.1%,达到国家考核要求。
今年8月份,财政部会同有关部委对各试点城市开展冬季清洁取暖绩效评价现场核查工作。市财政会同市有关部门多次组织各区召开工作布置会、专题研究会,并于今年7月份完成我市清洁取暖绩效自评工作。考核期间,市财政就重点问题与考核组反复沟通,多次协调各区、各部门,协助考核组在三天内完成全部考核任务,并获得考核组专家肯定,顺利通过本次绩效考核。
下一步,市财政将认真用好后续中央财政的奖补资金,不断完善各项政策措施,推动天津市实现冬季清洁取暖工作迈上新的台阶。同时,继续与财政部密切对接,积极争取其他中央财政重大资金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