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洁取暖、中心城区“无煤化”及散煤治理、煤炭消费压减等工作,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行动,是落实中央和山东省、潍坊市相关决策部署的重要内容,也是重要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和环境工程。
为贯彻落实潍坊市委、市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系列决策部署,市发改委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大工作力度,压实主体责任,加快推动实施中心城区“无煤化”改造,在全市集中供暖及“煤改电、煤改气”覆盖不到的农村地区持续推进清洁取暖工作,努力减少燃煤污染物排放,相关工作取得了新进展,确保如期完成打赢蓝天保卫战既定目标任务。
牵头揽总,扎实推进中心城区“无煤化”改造工作
去年10月份,潍坊市在全省“非传输通道城市”中率先提出推进城区“无煤化”这项工作,涉及奎文、潍城、坊子、寒亭、高新、经济6区,禁燃区内集中供热难以覆盖的区域,所有采暖用户及经营业户采暖基本实现气、电等清洁能源替代,完成煤炭清洁能源改造。
“无煤化”改造工作点多面广线长,情况复杂,任务艰巨,比之前单纯的散煤清洁化治理要求更高、难度更大。市发改委强化责任,勇于担当,主动作为,领导干部、职能科室沉入基层一线,坚持目标导向,以超常规的措施和力度全面做好中心城区“无煤化”的协调推进。
围绕中心城区“无煤化”总体目标,市发改委组织力量对中心城区“无煤化”清洁取暖改造调查摸底,尽快掌握中心城区居民住户需要清洁取暖的状况。制定《中心城区“无煤化”工作方案》,对中心城区“无煤化”工作节点目标作了进一步明确,并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按时完成任务。成立三个中心城区专项督导组,重点针对中心城区非法散煤经营网点取缔情况等三项工作进行现场督导。牵头推进中心城区煤炭经营网点取缔和经营业户燃煤、住户无煤化改造工作。通过集中供暖、煤改气、煤改电和拆迁等改造方式,中心城区6区完成经营业户(沿街商铺)燃煤改造873户;完成住户燃煤取暖改造13748户;取缔煤炭经营网点41处。
2020年10月份,市发改委会同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城管等部门组成工作复核组,对各县市区推广清洁煤炭及中心城区“无煤化”落实情况进行复核。截至目前,奎文、潍城、坊子、寒亭、高新、经济6区完成年度煤炭经营网点取缔、经营业户燃煤、住户无煤化改造工作任务,基本实现无煤化。中心城区“无煤化”既减少了城区大气污染物的排放,又有效保障和改善了民生,使越来越多的居民享受到了清洁取暖的便捷和舒适,得到广泛赞誉。
综合施策,全面实施农村地区清洁取暖
对未纳入集体供暖的区域和暂不具备“煤改气”“煤改电”等采暖条件的农村地区,市发改委牢牢把握“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宜煤则煤”的原则,进一步加大清洁煤炭推广力度,减少冬季取暖散煤污染物的排放,将“清洁煤炭+节能环保炉具”模式作为清洁取暖的重要补充加以推广。
2020年年初,市发改委下达了《2020年度全市推广清洁煤炭计划预安排》,全市推广清洁煤炭45万吨。各县市区对照各自任务计划,认真制定农村地区清洁煤炭替代规划,积极推广“清洁煤炭+节能环保炉具”模式,继续推广使用型煤、优质无烟煤、兰炭等清洁煤炭取暖,全面推进清洁煤炭替代和清洁利用。
同时,持续推进散煤污染治理工作。强化源头管控,开展煤炭经营网点整治,合理布局规划,坚决取缔非法散煤经营网点。实行镇街煤炭经营网点规划总量控制和定点管理制度,经营网点名录定期向社会公开,实现分类动态监管。规划内煤炭经营网点实行全封闭储存煤炭,防止煤炭扬尘污染。对全市经营性储煤场地布点规划范围外的散煤销售网点依法依规予以取缔。对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和实施“煤改气”“煤改电”的区域,一律取消散煤经营网点,禁止向其范围内的单位或个人销售煤炭,严禁散煤流入。
为实现煤炭质量全面达标,潍坊市依法查处劣质散煤销售行为,严格落实“企业自检、县级普检、市级抽检”的三级煤质监控机制,加大煤质抽检频次和范围,做到加工、流通、使用等各环节全覆盖,确保全市散煤经营、燃用的煤炭符合煤炭质量标准。对抽检中发现不符合质量标准要求的煤炭,及时将检测报告、影像资料等有关材料移送当地市场监管等部门立案处理。联合市场监管等部门在全市范围开展打击整治销售劣质散煤专项行动,严厉查处、依法打击掺杂使假、以次充好、非法流动售煤、非法散煤点,销售和使用劣质散煤等违法违规行为。到11月底,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31份,清理取缔非法散煤点418处,对47个抽检不符合国家煤炭质量标准要求的煤样移交市场监管部门立案查处,罚没款60余万元,进一步规范了煤炭市场经营秩序。
全方位宣传,积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优化能源结构,实施冬季清洁取暖规划,实现中心城区清洁能源替代……为了让这些绿色化生产生活理念深入民众生活,潍坊市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借助报纸、电视、电台等传统媒体和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兴媒体,开展城区“无煤化”和农村清洁取暖宣传工作,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和积极参与。
大力宣传中心城区“煤改气”“煤改电”对提高城市生活水平、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建设品质城市的重要意义,提高大家对“煤改气”“煤改电”的认知度和接受度,积极营造有利于推动中心城区“煤改气”“煤改电”的良好社会舆论环境。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依靠各街办和社区,立足当前政策条件,做好宣传解释和改造用户的沟通疏导工作,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注意方式方法,齐心协力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保障了改造工作的顺利推动落实。在农村地区,重点抓住老百姓最关心和最关注的热点问题,积极宣讲“用好煤、保蓝天、配好炉、少用煤”的知识和政策,大力宣传清洁取暖对改善农村空气质量、提高农民健康水平的重要作用,积极引导群众理解支持清洁取暖工作,提高农村居民使用清洁煤炭的自觉性,营造农村地区清洁取暖的良好氛围。
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在加强清洁取暖宣传的同时,加强一氧化碳中毒和用气、防火等安全知识的教育宣传,切实抓好冬季取暖安全工作,在日常取暖过程中提高自我防范意识,不存侥幸心理,防范杜绝燃煤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温暖、安全过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