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空气质量巩固提升2021年行动计划》显示,我市研究完善“煤改电”“煤改气”配套政策和措施,做好清洁取暖补贴政策延续和宣传,防止散煤复烧。
《行动计划》提出,持续巩固拓展燃料结构替代成果。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清洁供暖“回头看”,对“十三五”期间清洁取暖改造工作进行全面排查。不能稳定运行、可能存在散煤复烧的,各县(市、区)制定整改方案,于采暖季前完成整改。
我市将拓展清洁供暖覆盖范围,推进“三县一市”农村清洁供暖改造,采暖季前完成改造工作,确保全市清洁供暖覆盖率达到90%以上。已完成清洁供暖改造的区域,各县(市、区)组织划定“禁煤区”,并发布通告。
继续实施洁净燃料替代。对暂不具备“煤改电”“煤改气”的农村偏远地区,推广洁净煤替代散煤,实现洁净煤替代全覆盖。将清洁取暖与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乡村振兴工作有机结合,清洁取暖优先采取热电联产、符合低氮燃烧标准的独立燃气供热锅炉等热源,鼓励分布式供暖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