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朔州市成功入选国家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市,未来三年朔州市将投入64.51亿元,对22.34万户城乡居民实施清洁取暖改造。其中中央专项补助资金9亿元,目前首批补助资金2.4亿元已经到位。
创建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区域大气环境质量,促进减污降碳。成立工作专班,制定方案,细化措施,明确责任,积极申报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强力推动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根据清洁取暖三年计划,今后三年,朔州市将通过集中供热改造、“太阳能+”清洁取暖、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电采暖、“煤改气”、生物质锅炉、建筑围护结构保温改造等方式,确保到2023年采暖季前,城区、县城和农村清洁取暖率基本达到100%,农村地区所有清洁取暖户100%采取基础的建筑保温节能措施。全市非节能且具有改造价值的建筑中,城区100%完成节能改造、县城80%以上完成节能改造、积极推动既有农房节能改造,能效提升率不低于30%。市域建成热源侧“清洁供”、用户侧“节约用”、取暖费“能承受”、长效运行“可持续”的清洁取暖体系。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立足部门职责,加强统筹谋划,主动靠前服务,强化沟通协调,加快资金拨付使用与服务保障,强化资金监管,在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上下功夫,助力清洁取暖改造工作扎实推进,不断提升区域空气环境质量。